基本农田是国家从战略角度出发,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,而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,老百姓称之为"吃饭田"、"保命田"。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、设施配套、高产稳产、生态良好、抗灾能力强,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。在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上,温家宝总理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、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及造福子孙后代的高度,提出要"力争在'十二五'期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"。这是国务院赋予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,是当前各级政府服务"三农"、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和政治任务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实现我省粮食稳产增产,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整治计划
国务院批准颁布《全国土地整治规划》,明确"十二五"土地整治目标任务,部署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。
《规划》明确了未来五年土地整治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,到2015年,新建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,经整治后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,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。
《规划》提出了"十二五"期间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: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成效显著,补充耕地任务全面落实,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范有序推进,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取得重要进展,土地复垦明显加快,土地整治保障体系更加完善。规划期内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,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,补充耕地2400万亩,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.18亿亩,粮食亩产能力增加100公斤以上,整治农村建设用地450万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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